乐居买房讯 近日,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南昌市新建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地建设临时便道及推填土案》。
南昌市新建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未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情况下,于2021年12月开始擅自占用新建区望城镇青西村土地368.03平方米(均为耕地)建设临时便道及推填土。现场地面上全部为推填土,地面下已建成一条方涵管道,管道占地面积为38.05平方米。该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占用基本农田,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
南昌市新建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一、责令限期6个月内退还非法占用的368.03平方米土地至青西村。
二、按占用368.03平方米耕地处以每平方米60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220818元(贰拾贰万零捌佰壹拾捌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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