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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品入市|总投资近30亿 朝阳新钢集团南昌研发中心正式备案
来源:乐居买房2022-06-01 14:16:52
摘要
地块面积74.724亩,毛坯住宅上限为12459元/㎡,需建不小于248米地标。

  (乐居买房讯)近日,西湖区新钢集团南昌研发中心项目在省平台进行了登记备案。该地块为5月16日南昌第二轮集中土拍中的一块。

  5月16日,西湖区朝阳水厂路以南、云天路以北、沿江南大道以东(A01-02-1-1、A01-02-1-2)DABJ2022014地块由新余钢铁集团南昌置业有限公司以6.33亿元竞得,成交楼面价约3166元/㎡。地块面积74.724亩,毛坯住宅上限为12459元/㎡。

新钢集团南昌研发中心备案

新钢集团南昌研发中心备案

新钢集团南昌研发中心备案

  新钢集团南昌研发中心建设地点位于南昌市西湖区水厂路以南、云天路以北、沿江南大道以东(A01-02-1-1\A01-02-1-2),项目总投资298900万元,建设单位新余钢铁集团南昌置业有限公司,开工时间2022年,竣工时间2026年。

  地块要求:

  宗地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竞买。

  受让人须在A01-02-1-2地块内按规划要求建设朝阳新城中心区标志性制高点建筑,建筑高度不小于248米

  受让人须在A01-02-1-2地块所开发建设一栋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9.4万平方米的总部经济办公大楼及酒店,以及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2万平方米的服务型公寓,A01-02-1-2地块内的商业、商务建筑由受让人在土地出让年限内全部自持,自持期间不得对外销售,不得直接或变相以股权转让等任何方式转让、分割全部或部分产权。

  A01-02-1-2地块的总部经济办公大楼及酒店、服务型公寓的建设须与A01-02-1-1地块的商品住宅销售(含预售)挂钩,总部经济办公大楼及酒店、服务型公寓建筑主体封顶后方可办理商品住宅销售(含预售)手续。

  受让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引进1家上市企业在西湖区注册南昌区域总部,且十年内不得更改注册地址,并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向西湖区政府提供该区域总部或其关联方与受让人签署的关于未来入驻本项目的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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