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乐居网 资讯中心 政策解读

正文

9月1日起施行!江西赣州公积金与深圳实现“互认互贷”
来源:乐居买房2023-09-06 16:16:38

近日,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互认互贷业务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与赣州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2023—2027年)》及深赣对口合作第一次联席会议精神,推进深圳市和赣州市对口合作走深走实,聚焦两地住房公积金领域协同互促目标,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助力深赣两地缴存职工跨市安居创业,结合我市实际,在现行“省内+湖南五市(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郴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互认互贷的基础上,增加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互认互贷,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深圳或赣州购房的,可按购房地贷款政策在购房地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缴存地提取政策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

本政策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以业务受理时间为准。

以下是政策全文:

关于开展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互认互贷的政策解读

1、扩大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互认互贷范围,在现行“省内+湖南五市(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郴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互认互贷的基础上,增加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互认互贷。

2、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的,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近1年内的公积金缴存明细(含提取明细)后可按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3、我市缴存职工在深圳市购房的,可按我市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政策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4、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本人或配偶在深圳市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参照“一年一次提取公积金偿还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办理。

5、本政策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以业务受理时间为准。


重要提示:本页面内容,旨在为满足广大用户的信息需求而采集提供,并非广告服务性信息。页面所载内容不代表本网站之观点或意见,仅供用户参考和借鉴,最终以开发商实际公式为准。商品房预售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用户在购房时需慎重查验开发商的证件信息。本页面所提到的房屋面积如无特别标示,均指建筑面积。

楼盘点评

    暂无评论, 您可以发起评论
    lejunc lejunc 加入城市买房砍价群。实时讨论购房热点话题

    买房要注意啥?选哪更合适?

    户型解析 区域解读 避坑指南

    区域置业专家免费提供1V1服务

    杨源鑫
    服务热情房产百科
    点击获取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