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南昌市红谷滩区九龙湖片区两宗地在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正式上线,两宗地总面积约518.787亩,限价均为10764元/㎡。根据土地出让要求,两宗地块须一同竞得。
这两宗地块将于10月21日上午10:00开拍。
DAEJ2020041
位于红谷滩区九龙湖片区九龙大道以西、V谷大街以北,地块面积288.968亩,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商务用地、服务设施用地。其中,JLH1701-A04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JLH1701-A05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JLH1701-B03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JLH1701-B04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JLH1701-B05容积率≤2.2,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JLH1701-B07容积率≤1,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JLH1701-B08容积率≤1.5,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JLH1701-C02容积率≤1.2,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
土地出让要求:
1.宗地采取“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宗地所建住宅的控制性房屋销售价格(均价)上限为10764元/平方米(毛坯价)。
2.竞买人须同时参与该地块及九龙大道以东约230亩产业资产地块(即DAEJ2020042号地块)竞价,如放弃其中任一宗地,则须同时停止剩余另一宗地的报价(以首宗竞价成功地块竞价结果为时间节点,此后其他未竞得入选人须停止对剩余另一地块的报价),这两宗地同时竞得后须统一规划、统一布局。
3.土地受让人须按照规划要求在JLH1701-C02地块内建设一座总建筑面积不少于6万平方米的星级酒店及国际会议中心,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方案。
4.土地受让人须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后30日内提供相关合作协议,每延期一日,按土地成交总价的1‰支付违约金。
5.土地受让人须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后30日内,向红谷滩区政府提供3000万银行履约保函。
6.商品住宅预(销)售须与JLH1701-C02地块的酒店及会议中心建设进度挂钩。
7.受让人须按规划要求在B07地块集中配套建设区域邻里中心,由红谷滩区政府统筹安排。区域邻里中心包含社区服务站、幼儿园、文体中心、卫生服务站、养老服务站、生鲜便利店、残疾人活动、康复室各一处,其中:社区服务站(含党建、居委会)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幼儿园独立占地,规模6个班,用地面积不少于3373平方米;文体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养老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350平方米;生鲜便利店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残疾人活动、康复室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另可根据需求配置托婴所、社区食堂等邻里中心配套设施。B08地块为社区商业中心,应建设菜市场等社区商业网点,菜市场建筑面积不小于1200平方米。宗地内配套的社区服务站、幼儿园、文体中心、卫生服务站、养老服务站、残疾人活动、康复室、菜市场建成后应无偿移交给红谷滩区政府指定单位,并将产权登记至其名下。上述配套设施应当与住宅建设项目统一规划设计、同步配套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8.本次出让不接受任何形式联合竞买。
9.宗地中普通商品住宅(144平方米以下)建筑面积占住宅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70%且实施全装修。
DAEJ2020042
位于红谷滩区九龙湖片区九龙大道以东、科创大街以北地块(JLH1702-A04、A05、B08、B10、B11、C06、C10、C11、E01、F01地块),地块面积229.819亩,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商务用地、服务设施用地。其中,JLH1702-A04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JLH1702-A05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JLH1701-B08容积率≤2.2,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JLH1701-B10容积率≤1,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JLH1701-B11容积率≤1.5,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JLH1701-C06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JLH1701-C10容积率≤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JLH1701-C11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JLH1701-E01容积率≤4.5,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JLH1701-F01容积率≤1.8,建筑密度≤50%,绿地率≥15%。
土地出让要求:
1.宗地采取“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宗地所建住宅的控制性房屋销售价格(均价)上限为10764元/平方米(毛坯价)。
2.竞买人须同时参与该地块及九龙大道以西约289亩会议酒店地块(即DAEJ2020041号地块)竞价。
3.土地受让人须按照规划要求在JLH1702-F01地块内建设相关设施。
4.土地受让人须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后30日内提供相关协议,每延期一日,按土地成交总价的1‰支付违约金。
5.土地受让人须引进10家及以上虚拟现实产业联盟自2019年起每年发布的全国VR50强企业入驻该地块。
6.土地受让人须在2020年底前出资不低于5亿元,参与由红谷滩区牵头设立的VR科创城产业基金。
7土地受让人须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后30日内,向红谷滩区人民政府提供3000万银行履约保函。
8.JLH1702-F01地块要求与住宅用地同步开工建设,且商品住宅的预(售)须与JLH1702-F01地块中的VR/AR软件中心、云创新中心、专业飞行模拟机和航空仿真技术的实验室建设运营进度挂钩,其中:VR/AR软件中心、云创新中心、专业飞行模拟机和航空仿真技术的实验室开工后,受让人可办理不超过40%的商品住宅预(销)售手续;施工进度均完成正负零后,受让人可办理不超过20%的商品住宅预(销)售手续;主体封顶后,受让人可办理不超过20%的商品住宅预(销)售手续;竣工验收并达到运营条件后,受让人可办理剩余20%的商品住宅预(销)售手续。
9.受让人须按规划要求在B10地块集中配套建设区域邻里中心,由红谷滩区政府统筹安排,为周边居住区居民提供相应配套服务。区域邻里中心包含社区服务站、幼儿园、文体中心、卫生服务站、养老服务站、生鲜便利店、残疾人活动、康复室各一处,其中:社区服务站(含党建、居委会)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幼儿园独立占地,规模12个班,用地面积不少于6159平方米;文体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240平方米;养老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625平方米;生鲜便利店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残疾人活动、康复室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另可根据需求配置托婴所、社区食堂等邻里中心配套设施。B11地块为社区商业中心,应建设菜市场等社区商业网点,菜市场建筑面积不小于1200平方米。宗地内配套的社区服务站、幼儿园、文体中心、卫生服务站、养老服务站、残疾人活动、康复室、菜市场建成后应无偿移交给红谷滩区政府指定单位,并将产权登记至其名下。上述配套设施应当与住宅建设项目统一规划设计、同步配套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10.本次出让不接受任何形式联合竞买。
11.宗地中普通商品住宅(144平方米以下)建筑面积占住宅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70%且实施全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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