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 )6月29日,南昌县范围内河洲路以东,银湖三路以南,新抚路以西DAJ2022025号地块在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正式开拍,面积约99.07亩,地块未设定毛坯限价。
最终,因无人竞价,该地块流拍。
DAJ2022025
位于南昌县范围内河洲路以东,银湖三路以南,新抚路以西,地块面积99.0675亩,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1.6≤FAR<1.8,建筑密度D≤25%,绿地率GAR≥35%。
土地出让要求:
1. 建筑高度应满足部队限高要求、住宅建筑高度不得超过80米;用地面积不少于5亩,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 ㎡的6班幼儿园;社区邻里中心一处,包含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800㎡的净菜市场、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600㎡的社区用房、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500㎡的文化活动站、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300㎡的卫生站及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 200 ㎡的养老服务用房;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120㎡的垃圾收集站及不少于60㎡的公厕;配套建设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240㎡的物业用房;需规划预留1个5G楼面宏基站;
2. 幼儿园、社区邻里中心(净菜市场、社区用房、文化活动站、卫生站、养老服务用房)、垃圾收集站及公厕等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并登记到政府指定部门统一管理;幼儿园、社区邻里中心(净菜市场、社区用房、文化活动站、卫生站、养老服务用房)与住宅首期同步报建、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3.项目采用装配式工艺建造,整体建筑装配率不低于 40%,单体建筑装配率不低于35%;且土地竞买人参与土地竞买时,须与县住建局签订《南昌县装配式(技术)建筑监管协议》,承诺土地竞得后必须使用南昌县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的产品;网上竞得后持《南昌县装配式(技术)建筑监管协议》,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规定时间内持与落户我县装配式建筑企业签订的《项目供货合同》,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否则视为恶意竞争,土地出让方有权单方取消其竞买资格,没收土地竞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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