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新媒体 南昌讯 5月13日晚间,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连发4则公告,原定5月16日开拍的10宗地,因故终止。
高新区紫阳大道以北、尤氨路以西YH304-D05、D08、D10地块在内,面积279.5625亩,毛坯住宅限价144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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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高新区紫阳大道以北、尤氨路以西YH304-D05、D08、D10地块 ,地块面积279.5625亩,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幼儿园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容积率1.0<综合容积率≤3.351,建筑密度YH304-D05≤22%、YH304-D08≤22%、YH304-D10≤40%,绿地率YH304-D05≥35%、YH304-D08≥35%、YH304-D10≥55%。
土地出让要求:
1.宗地所建住宅的控制性房屋销售价格(毛坯均价)上限为14419元/㎡。宗地内商品住宅的销售,应按照《关于市区“限房价、竞地价”商品住宅销售管理(试行)的通知》(洪房字[2017]72号)执行。选择全装修的项目应按《关于调整土地出让住房全装修条件的通知》 (洪住建字[2022]60号)文件执行。
2.土地竞价上限为748万元/亩。
3.宗地内配套设施应与住宅建设项目统一规划设计、同步配套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方案。
4.根据拿地要求显示,竞买人或其实际控制人须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6〕35 号)颁布的首批企业双创示范基地中的中央企业。
5.项目用地内YH304-D10 地块须建设一栋单体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建筑高度不低于180米的高层(双创产业中心写字楼)建筑,主要用于双创产业资源的导入;在宗地内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8万平方米的商业大型综合体(MALL),并由受让人自持,自持年限不少于10 年(自房屋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登簿之日起算)。商业大型综合体(MALL)内须配建影院及超市,其中影院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超市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3500平方米,商业大型综合体主力店(包括但不限于影院、超市)须独立法人运营。
6.地块商业建设与住宅预售挂钩,其中商业要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6个月内运营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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