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1月14日,2021年首拍落下帷幕!南昌市新建区望城镇凤台路东侧、宏福大道北侧DAK2020051地块在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正式开拍,面积169.56亩,毛坯限价11000元/㎡。根据要求,宗地内须配建一座不低于1.6万方现代化文化演艺中心和一座文化企业总部大楼。
最终,江西省文锦置业有限公司以9.39亿元竞得该宗地,成交楼面价3196元/㎡。
DAK2020051
位于南昌市新建区望城镇凤台路东侧、宏福大道北侧,地块面积169.56亩,用地性质为CL702-D06、CL702-D08地块:住宅、商服用地;CL702-D03地块:商服用地(商务用地),容积率1.0<FAR≤2.6,建筑密度D≤22%,绿地率GAR≥35%。
土地出让要求:
1.毛坯住宅最高销售均价为11000元/㎡。
2.土地竞得人须配建一座现代文化演艺中心和一座文化企业总部大楼,配建文化演艺中心计容面积不低于1.6万平方米,包含剧院、排演厅、练功房、演职办公厅、小演艺厅及附属设备等,其中剧场不低于800坐席,以最终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
3.文化演艺中心、文化企业总部大楼自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之日起须持有时限不少于10年,期间不得转让、销售。同时,至少引入一家旗下拥有三家(含)以上独资文艺院团公司的文化演艺企业,且旗下的三家(含)以上独资文艺院团公司须成立三年以上。
4.文化演艺中心和文化企业总部大楼建筑主体出正负零后,可办理不超过商品住宅计容总建筑面积50%的预售许可;文化演艺中心建筑主体封顶后,可办理不超过商品住宅计容总建筑面积80%的预售许可;在项目全部商业建筑主体工程建设质量竣工备案后,方可办理剩余商品住宅的预售许可。
5.CL702-D03地块中服务型公寓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该地块商业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的50%,其建筑面积参照南昌市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6.项目配套物管用房由土地受让人负责建设,属全体业主所有。配套建设的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社区管理服务设施由土地受让人负责建设,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区政府指定部门。项目配套建设的幼儿园由土地受让人按规划要求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区教体局。
7.①CL702-D06地块:配套商业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地块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10%;②CL702-D03地块、CL702-D06地块南侧规划天福路通行前,项目开工建设期间不得影响规划用地红线内现状联富大道正常通行;③CL702-D08地块:地块内商业计容积率建筑面积占比不得小于地块总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的35%,其中商业用地可兼容商务用地,兼容的商务用地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地块商业用地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40%。商业、商务建筑必须沿320国道一侧集中布置,同时,沿320国道第一排不得有居住类建筑。
新建区望城170亩地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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